從以前到現在的考試,就算主要是用理解的科目,多多少少也是要記一些東西。 有些人記憶力很好,好像看過的東西都不會忘記,可以把學過的東西馬上放進腦子裡。
我不是一個記憶力很好的人,所以我覺得是多看幾遍學過的東西對我比較有用。看第一次的時候,是一個全新的東西;第二次看,很多東西就已經知道了,所以把不熟的內容再看過;等到第三次看,就像是複習。
國中的時候,我上過一個記憶力的課程,他主要是教我們用圖像記憶法,1-99的數字都各有一個代表的圖案,例如1是香蕉2是天鵝....之類的,然後在背有順序性的東西的時候,把第一個東西和香蕉在腦中組成一個誇張的圖像,然後這樣就可以很快的記得;也有另一種是像一台車子,方向盤代表1、引擎蓋代表2......,要記住兔子就把兔子和方向盤組成一個圖像;這除了不容易忘掉以外,如果要記住的是量很多的東西,就不用從1開始數過去(像是字首法),這樣要把哪一樣拿出腦中都不需要依靠另一樣,所以抽考也是可以應付。雖然說,這個方法好處不少,但因為自己沒辦法好好記住數字所代表的圖案,而且有順序性的東西滿少用,所以學完以後並沒有常常使用這個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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